2019年09月09日 16:13
来源:红网
原标题:湖南民办初中将实施电脑派位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红网时刻9月9日讯(记者 周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湖南打出了一系列强力“组合拳”。近日,湖南省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省教育厅同时发布了相关政策解读。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保障教师待遇
如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意见》提出,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省义务教育投入一般不低于中部平均水平。
“兴教必先强师”。为加强师资培养,将有序扩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规模,至2021年,全省每年招收培养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1.4万名左右(其中省级计划1万名左右),义务教育教师补充以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
关于教师待遇,《意见》明确,按规定对当地公务员普遍发放财政经费保障的奖励性补贴时,同步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定期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有关津贴、补贴政策。
针对城区教师编制紧缺的问题,《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县域内统筹编制、岗位和教师资源;推行音体美教师无校籍管理做法,实施“走教式”教学。
推进芙蓉学校建设 补齐“两类学校”短板
根据《意见》,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义务教育大班额;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机制;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扎实推进芙蓉学校建设,确保按时投入使用。适度扩大芙蓉学校建设范围。
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统称“两类学校”)建设。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针对“两类学校”特点,合理确定“两类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标准;推动建设一批乡镇芙蓉学校,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软硬件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好的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吸引农村学生回流。
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民办初中实施派位
《意见》提出,要采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
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实现农村学校宽带接入率达到100%,乡镇及以上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到100%,推动“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农村学校”。
到2020年,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强化督导评估 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意见》要求,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要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教育局局长。
同时,要强化督导评估,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