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三十条”来了 长沙严控“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原标题:“减负三十条”来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长沙严控“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本报1月1日讯 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三十条。
长沙各大学校的学生“减负”情况怎样?1月1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访了长沙部分小学。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对于考试,《通知》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通知》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对校外培训机构,《通知》要求,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推“减负六条”等多项规定
事实上,自2017年起,长沙市开始实施《长沙市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减负六条”)。
“减负六条”包括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和办学行为、严格监管作业布置和批改、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严格管控竞赛活动和教辅征订等。其中,小学生推迟半小时上课,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30分,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不超过6小时;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等措施已在推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长沙还将研制出台专门文件,严查、重处义务教育“赶进度、超难度”教学现象;严格落实“一科一辅”等教辅材料征订规定;严格民办培训机构准入制度,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切实解决违背教育规律开展培训、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等问题;建立明察暗访机制,把督查结果作为考评学校的重要依据,严控“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记者 陈舒仪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