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30日 15:08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湖南下发招生六条禁令: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干预学生填报中考志愿
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向初中学校和教师支付招生费用,或初中学校和教师向高中阶段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中考在即,为严格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六条禁令",为招考工作划红线立规矩。
遏制各种招生乱象
通知要求,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分层、分类、统一编制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督促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等乱象。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严格实行省市两级备案管理制度。市州教育(体)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逐一核验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申请及其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负面清单等情况,统一核定备案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并按隶属关系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统一公开发布全省中职招生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市州招生代码、学校地址、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就业信息、当年招生计划和简章、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等。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完善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做到所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同步发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招生计划同步调控、招生进度同步安排,实现依程序、分批次有序录取。
专业设置方面,建立中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中职学校开设" 保安"" 学前教育" 专业以及" 农村医学"" 中医" 等医卫类国控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经市州教育(体)局初步审核后,按程序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开设" 护理"" 中医护理"" 助产"" 康复技术" 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卫类专业,比照国控专业执行。
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招生宣传
严格实行全省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核验招生资质并在省平台公开发布招生信息的中职学校一律不能招收全日制中职学生,所招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备案。从2020 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一律通过省平台公开发布,其录取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录取批次,严格规范录取程序。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技工院校纳入本地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统筹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等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在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招生宣传方面,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具有招生资格的外地中职学校提供平等待遇,纳入本地招生管理平台统一进行宣传,不得设置跨地区招生障碍,不得实施地区封锁,并于当年4 月30 日前指导督促初中学校将省平台网址及APP 等内容推送全体应届初三毕业生及其家长。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前往中职学校参观交流。
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遵守" 六条禁令"
同时,两部门联合出台了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六条禁令":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向初中学校和教师支付招生费用,或初中学校和教师向高中阶段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替代、干预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或选择就读学校;严禁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中职学校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和办学点,或未经批准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或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或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或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或通过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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